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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(fā)出通知做好2022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國家級核查發(fā)現疑問圖斑整改
發(fā)表時間 :2023-03-15    來源:中國礦業(yè)網
  日前,《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國家級核查發(fā)現疑問圖斑整改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印發(fā),對國家級核查發(fā)現的疑問圖斑整改工作及期限等提出明確要求。
  《通知》要求,對部反饋的疑問圖斑,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組織縣級調查單元,按照“應舉盡舉”的原則,根據實地現狀逐圖斑核實整改。除國家級核查反饋的疑問圖斑,以及省級核查已發(fā)現但在初報成果時未整改到位的疑問圖斑外,整改階段新發(fā)現的2023年變化地塊圖斑應納入2023年度變更。對于地類或屬性調查錯誤,以及城鎮(zhèn)村范圍調繪有誤的,須對錯誤進行修改;對于前期調查結果經核實無誤的,須說明實際情況或重新舉證,必要時應提交相關佐證材料;對于補充耕地項目范圍內,未按照耕地變更但遙感影像判讀明顯為耕地的圖斑,應如實變更并補充舉證;對于按原地類調查的跟蹤圖斑應按《國土變更調查技術規(guī)程》有關要求確定原地類。
  《通知》明確,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在反饋意見后的15個工作日內,組織縣級調查單元完成核實整改,經省級檢查合格后,報部復核。部組織對疑問圖斑整改情況開展檢查,未按規(guī)定時間完成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(包括按“承諾舉證”耕地,實地為荒草、推土、翻耕起壟等未耕種狀態(tài)的),部將直接組織修改數據庫,對相關情況予以通報,并移交督察機構。
  《通知》還對數據提交、舉證、數據庫質量、安全工作等方面作出明確要求。
  據悉,按照《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工作的通知》部署,縣級變更調查成果現已全部匯交到部。目前,自然資源部正組織開展國家級核查工作,核查意見將陸續(xù)通過核查進度查詢系統反饋。(中國自然資源報)